发布时间:2025-02-27 19:50 作者: 技术文章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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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时至22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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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时至22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2025年个税退税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纳税人可以每时每刻办理个税退税,无需预约。
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1日真正开始,您可按下列事项提前准备,一起看下吧。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时至22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年度汇算(退税/补税)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025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很多人对这个词还很陌生,苏州本地宝来告诉你,个税年度汇算,到底是什么。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能够轻松的享受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每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时间都是在年末的12月份。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间已经开启。
【导语】: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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